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对我院硕士研究生(艺术类)学位授予的论文发表要求作如下规定:
一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请提前毕业。
(1)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,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,发表(含录用)一篇CSSCI核心和一篇C扩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;
(2)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,需获得授权。(排名第1)
(3)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作品或成果获得政府性设计奖项。(排名前2)
二、学术型硕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正常毕业。
(1)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,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(含录用)CSSCI扩展版1篇,或CSCD核心1篇,或北大中文核心1篇,或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CSCD扩展版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;
(2)在国际性学术会议(以学校社科处列表为准)上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,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,并参会作论文陈述(提供邀请函、会议议程等相关证明材料);
(3)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,需获得授权。(排名前2)
三、专业型硕士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正常毕业。
(1)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(有CN、ISSN刊号)上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,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(含接受)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;毕业作品需参加毕业展览;学位论文选题源自校外委托项目;(注:学生发表论文需经导师同意。)
(2)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,需获得授权;(排名前3)
(3)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作品或成果获得国际性(独立或加权)和全国性专业协会的专业比赛奖项(排名前2);
(4)作为主要参加者(前3名)完成的与学位论文相关项目通过省级鉴定;
四、本规定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实行。
数字媒体学院
2017年9月